这几天在读《奠基者:独立战争那一代》,从一个美国历史学家谈独立战争的视角里,再次刷新了我对『历史』的认知。截取一些段落,谈谈读后感。
这些遗产对我们来说是如此熟悉,我们习惯于将它们的成功视为理所当然,以至于不可避免地认为,成就这些遗产的年代,不过是预料之中的一环而已。
这就是所谓的『后见之明』,是后人读历史常有的一种偏见,又同时迎合了一种『确定性论』的思想,使得人们自然而然地这么看待问题,又不觉得其中有什么差错。而实际上,我更赞同用『演化论』的角度来解释这个世界,一切的进程和事实都是随机的,是在不确定性的真理下逐渐展开的。所以,我也时常提醒自己,读历史,一定要读懂时代之局限,要深入人物之变化,理解情境中之不得已,和当时当刻对未来的无知。
后见之明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一方面,我们若过于依赖它,就会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偶然性是无所不在的,而且独立战争那一代人所面临的选择都是不确定的;另一方面,我们若没有后见之明的帮助,若丧失从当前位置全景式观察过去的能力,就会失去历史学家所能提供给我们的一个重大优势————或许是唯一优势,进而像深嵌于时代中的历史事件参与者一样,陷入毫无章法的事件漩涡之中。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后见之明,它不会让我们对独立战争那一代人的精神状态武断地做出评价,同时也不假定我们所见证的是一个美洲强权的不可避免的诞生。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历史视角,这种视角既让我们关注当时微妙的可能性,又不至于让我们忽略各种历史事件的扩张性后果:局囿在彼时彼地的人们只能隐约地看到这种后果。
『后见之明』的好处在于我们读历史的时候能够从更高的角度,全局性的掌握整个历史,这在学习的过程中尤为重要,所谓书海无涯,说到底历史就是时间,我们又如何拿几十载寿命去囊括上千年过往呢?这便是方法论了。对于具体的人物和事件当有设身处地之理解,同时又有整体脉络之把握。
独立战争那一代中的 大部分先锋成员都赞成同一个核心观点:那些用来证明美国独立于大英帝国的合理性的理由,破坏了任何一个能够管理如此分散的人口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破坏了任何能够制定统一法律,将十三个殖民地和三四个独特的地理及经济区域整合起来的全国政府的合法性。因为当时人们用来否定英国议会和君主对美国的权利的和核心理由————这个理由是『辉格原则』的主要来源————是人们对任何远程运作、无法接受公民直接监督的中央政治力量的过度怀疑。
我过去对『独立战争』的认识比较简单,既有『独立』,无非是『压迫』和『反抗』,不特殊于历史上任何一次起义,说白了,殖民地群众翅膀硬了,武装力量自然要造反独立。但对于美国的独立战争,恰恰要高看一眼,作为『独立战争』的代名词————我们不会想到任何一个别的国家或地区的独立————以及它所成就的从1940年代以来的世界历史最强霸主,绝不单单是一场普通的『战争』。直到读到这里,我才稍稍探知了一点真相,美国国父那一代人,绝不是简单的武装革命,他们有自己关于『独立』的思想和理由,也正是由于在他们那一代人当中萌生的这个思想,却构成了建国或者说建政府的最大矛盾。不论是联邦党人还是共和党人,不论是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都必须解决这个两难,同时这个事件又深深影响了整个世界。
给这个国家的未来带来勃勃生机的地理范围和规模,恰恰超越了独立战争所认可的共和机构的管理能力。
这是多么得讽刺。想想中国的幅员之辽阔,自也是有管理上的难题,但千年历史上也未曾有意识形态上的矛盾,中国广袤的地理资源和极度的帝制中央集权似乎是相互成就。可是回过头来想想,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讽刺,在晚清终于等到西方来兑现这个讽刺的终极意义。
制宪会议制定了旨在解决政治难题的宪法。宪法既要创立一个强化的联邦政府,让它有足够的权利来迫使各州服从全国性法律————实际上就是有权管理一个真正的大陆联盟,同时又没有违背1776年的共和主义原则。至少从逻辑上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共和主义原则的核心脉络,即最初的『1776年精神』,是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性政治权利的本能厌恶,是对政府因得不到监督和制衡而导致腐败的异常恐惧。